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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有力的制度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效能,是促进地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是引擎,制度是保障,二者不可偏废。目前,各城市正在全力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机遇,力争在数字化转型中抢占先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先行先试,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地方数字经济加速发展。
面对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机遇,武汉要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进行制度创新,对数字经济发展予以统筹规划和引导促进,增强数字经济“换道超车”的发展动力。通过体系完整、要素全面、导向清晰、举措有力的地方立法,充分实现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从整体上推动数字经济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确保武汉数字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差异化发展,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新一线城市”。
以数字经济促进为立足点,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地方立法应强调对数字经济的促进和引导,准确把握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树立审慎包容的监管理念。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消费互联网+的数字红利和流量增量正在快速消耗,产业互联网将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蓝海”,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将重塑新的竞争格局。武汉要对产业互联网大力促进,对消费互联网规范引导,主动拥抱、融入并引领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此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于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要秉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大胆试错的宽松环境,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
以本地产业优势为着力点,培育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地方立法应关注武汉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注重培育本土标杆企业,对其优先提供制度供给。要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专业性试验区或示范区。培育提升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力度推进“光芯屏端网云智”建设,重点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程,鼓励传统服务业向远程医疗、智慧康养、智慧家政、数字文旅等新兴领域拓展转型。着力培育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开放、项目支持、土地供应、税收优惠、人才激励等方面,打好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组合拳”。
以数据要素市场化为突破口,打造新的数字经济增长极。地方立法应着力破解制约数据要素发展的主要矛盾,如数据开放共享、安全保护、数据确权、隐私安全等瓶颈问题,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要素的转化,使数据要素充分参与市场配置。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坚持“先行先试、推广应用”的思路,切实做好数据流通、使用、交易模式创新,挖掘数据要素价值,营造数字化发展“新环境”,深度释放数字红利。以建设数字产权评估和交易中心为突破口,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政策法规为依归、技术创新为特征、绿色发展为目标、数字要素为核心、安全可信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体系,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武汉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以数字文明建设为支撑,增强数字经济发展生命力。地方立法应高度关注数字文明建设,及时回应网络法治、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互联网公益慈善与数字减贫等新社会关切。比如,以人工智能、新零售、物联网、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经济更加依赖知识产权的保护来抵制不正当竞争、垄断等不法行为,大量智能工厂的“机器换人”可能产生“就业替代”“工人升级”等问题,数据垄断产生“赢者通吃”“阻碍创新”“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存在“数字鸿沟”问题。要通过制定相应的行为规则及伦理道德规范,增强科技伦理意识与行为自觉,积极引导负责任的数字经济研发与应用活动,构建公平、公正、和谐、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有效避免偏见、歧视、隐私和信息泄露等问题,确保数字经济在数字文明轨道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