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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都发生了显著改变,迫切需要开辟乡村社会治理新路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省连云港市供销总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探索以“农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把握“为农、务农、姓农”的根本方向,构建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把社会化服务引入到乡村社会治理,让老百姓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也丰富了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内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面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现状,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成为农业生产需要解决的难题。江苏省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培育以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首的农业龙头企业,下设6家合资分公司,引导“田管家”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趟出一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开辟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在这一过程中总结发现,要实现乡村“善治”目标,就必须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积极拓宽治理途径、拓展服务内容,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搭建好服务平台,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服务能力,使基层干部真正得到群众认可和拥护,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实意义
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抓住了农村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抓住了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关切,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实现农业现代化、补齐全面小康建设短板的内在要求。
(一)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践行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食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粮食生产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实施“农田托管”,从耕地角度来看,采用统一的种子、统一的肥料、统一的农药,用更专业的农业技术和农机进行耕种,提高生产效率,有效减少肥料使用量,从而改良土壤质量,帮助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保障食品安全。从科技角度来看,使机械化作业和集约化种植成为现实,有效加快了科技推广,提高了粮食单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效益,让农民得利。
(二)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目前,中国农业主要面临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加快,导致农业生产缺少劳动力,急需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二是农业生产缺技术、盲目种植,农业生产迫切需要解决“如何种好地”的问题。“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成为农业生产最需要解决的难题。新形势下,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突破口,借助“农田托管”提供的“种、管、收、售”全产业链服务,可以有力助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可以说,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托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注入了强劲动力,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
(三)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对广大农村而言,供销社覆盖广泛、体系完备,有利于完善农村经济、家庭经济、合作经济、国有经济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体系。依托供销社实施“农田托管”,能够逐步形成分工明确、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力地协助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调控,完善为农服务。有利于畅通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及交换,进而形成城乡统筹联动、一体发展的格局。
(四)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回应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国农村人口众多、耕地少且分散经营,要用合适的规模化经营来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迫切需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石,联合合作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此时实施“农田托管”,能够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性质和不发生土地产权重大转变的前提下,享受便利实惠的综合服务,对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做法
“农田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某一环节或全部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连云港市是一个农业占很大比重的城市,市情需要一个社会化服务平台用现代经营模式带动农业向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市供销社利用自身服务网络,构建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田管家”公司应运而生。托管后,一方面可以壮大服务规模,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节本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可以让农民朋友们放开手脚,寻找更多机会发家致富。
(一)以“田管家”为载体开展社会化服务。连云港市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立足耕、种、管、收、加、贮、销全产业链,丰富服务内容和手段,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积极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由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向小农户延伸,为小农户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服务;由主要面向平原地区大田粮食作物向其他地貌、其他作物延伸,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以服务网络为平台寻求改革新路。在缺乏政策、资金支持的情况下,田管家港泉公司打造“农资集采零差价平台”,联合国内知名企业进行大批量合同订单采购,以降低联盟公司业务费用和运作成本。同时采取吸引大户加盟田管家联合农场的形式,实现农资零差价(厂价)供应,每年为农户节省约100元/亩。田管家顺泽公司面向全区农资配供网点有偿回收废弃农药瓶,积极对接农药生产厂家,由厂家直接回收再利用,有效解决了危险废弃物回收后的处理问题。2020年以来田管家公司通过资金注入扶持、有偿回收带动、变废为宝鼓励等方式,共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20余万份,有力助推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过渡的同时,也让村民的腰包“鼓了起来”,走上了“乡村振兴快车道”。
(三)以服务机制为主线延伸产业链条。连云港供销合作总社以农业生产全过程和重点环节为社会化服务主线,在巩固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创新服务供给,延伸服务内容,拉长农业产业链,建立为农服务长效机制。联合县区社指导商超直接面向农民开展“农超对接”,为当地农户销售农产品近2亿元,有效解决了农产品滞销,直接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灌云田管家公司联手灌云港丽农产品合作联社在市、县供销社指导下开展“农校对接”,为43所学校和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供应各类农副产品40余种,年配供额达到9000万元,解决了学生、职工食品安全问题,也为企业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销售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生产服务向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后端延伸,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兴旺撬动了乡村振兴。
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成效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依托“田管家”,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发展重要形式和路径,符合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是当今破解“谁来种、怎样种田”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顺应了民意、增进了民祉、赢得了民心、改善了民生,为实现乡村善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农田托管”创新了农业经营方式,解决了人们担心的农村因缺少劳动力种地难问题,顺应了民意。由于广大农户对种地有不同的需求,需要多样化的服务,托管以多种服务模式为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组织载体,顺应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需要。
(二)“农田托管”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增进了民祉。把农户土地集中连片起来统一经营,有利于发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效应,提高机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设施利用率,降低机械使用、水电设施和劳动力用工等生产成本;有利于减少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环节,降低农资购买成本。这些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大大提高了土地经营收益。同时,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还可以实现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缓解环境压力。
(三)“农田托管”实现了服务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赢得了民心。把一家一户分散零星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田间管理水平差异大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改变了家家地不多,户户各干各”的经营状况,有力促进了服务规模经营。在服务范围内统一经营服务,以标准化方式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实现生产流程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田托管”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改善了民生。外出务工农民的田地被托管后,这些农民完全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同时这些农民又能得到土地收益,实现了打工收入和土地收入“双丰收”。这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启示
通过开展“农田托管”,我们发现,“农田托管”是区别于土地流转的、以规模化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的路径创新,是盘活土地资源的灵活体系创新,是农村治理体系的制度供给创新,更是驱动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是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一)“农田托管”是实现规模化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的路径创新,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益探索。“农田托管”以社会化服务为亮点,是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与创新。“农田托管”创造性地保留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这意味着它不触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根基,更不涉及土地产权的重大转变,这也是“农田托管”深受农民广泛欢迎的关键。就相关主体间互动角度而言,相较于土地流转,“农田托管”在不变动土地所有权前提下,打破传统的农户与承包商两大主体互动的局面,托管机构融入其中,与农户、政府及村组织形成三方互动的新局面。在新的三方互动过程中,三大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和互惠性。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乡村振兴。
(二)“农田托管”是盘活土地资源的灵活体系创新,为解决基层治理中农户不同偏好给出了答案。不同的农户主体具有不同的偏好选择,对土地服务的需求也存在差别。“农田托管”机构作为服务的提供方,从供给侧入手,为农户提供不同组合和类型的服务套餐,避免了服务机制的单一化,确保满足农户对不同层次和类别托管服务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供给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农户寻求托管的意愿和需求,把握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同时农村三大主体共同建设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托管服务圈”,整合服务圈内农村的土地资源,推动圈内土地经营规模化、机械化与集中化,打破了传统分散化土地的经营困境,保证农户手中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灵活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农田托管”是农村治理体系内的制度供给创新,真正为老百姓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善治提供了遵循。我国税费改革后,基层干部没有了以往的收税收费任务,与农民的互动减少,基层政权同乡村社会的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有些地方出现由传统的汲取型转变为悬浮型,且松散特征较明显。“农田托管”的过程中,可以有效促进基层政权组织由“悬浮型”向精准服务的“下沉型”转变,推动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更好地介入乡村生活,并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深入乡村社会,密切农户关系,实现了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基层政府和村组织摒弃传统的动用行政力量干预和强迫农户或企业家的模式,充分发挥动员的辅助性作用,为“农田托管”这项制度安排提供可靠的制度背景和基础,强化“农田托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国家基层政权深入乡村社会,基层政府和村组织发挥动员作用,市场机制被引入农村领域,由此可以说实施“农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乡村振兴,是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