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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项目申报和开工建设提供立项、规划、环评、施工许可“一条龙”审批服务,加强资金、用地、用海、能耗等要素保障;积极推动已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加快项目进度,努力形成对全市投资的有效拉动。突出资金使用精准性,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效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撬动效应,尽可能吸引民间投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照“储备一批、发行一批、使用一批、建设一批”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加大与上级对接力度,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
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项目培育,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抓实争取上级资金的政策辅导,及时掌握项目范围、审批程序、申报门槛等政策变动,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入企帮扶,进一步提升企业申报资金的积极性。(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