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乡村振兴探新路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都市乡村、宜居乡村、美丽乡村、田园乡村、活力乡村建设,久久为功、实干笃行,绘就了一幅全域美丽乡村崭新画卷,探索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美丽乡村振兴之路。
全局统筹都市乡村建设。南京郊区农村占市域面积70%左右,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象也曾长期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彻底摒弃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城市偏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出台《统筹城乡发展行动纲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系列配套文件,集聚集中政策、资源、人才,倾斜支持“三农”发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102亿元。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明确“南北田园、中部都市、拥江发展、城乡融合”的城市总体发展格局,优化“郊区总规一新市镇规划一村庄规划”三级镇村布局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每年高水平编制一批“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并严格落地实施。坚持把郊区农村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实现了轨道交通区区通、公交线路村村达、通讯燃气户户有、区域供水全覆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域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提高到每月470元,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945元。通过扶持购岗、鼓励创业、帮助入股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全市2016年建档立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3.9万户、7.7万人,到2019年底全部脱贫达标,年稳定性收入10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全面摘帽,都市乡村建设成果实现全民共享。
全面开展宜居乡村建设。为坚决打赢乡村振兴第一仗,2018-2020年,全市上下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聚焦中央提出的“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创新“五个加法”,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域宜居乡村建设,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目标。“分类定位+分层实施”,按照新的村庄定位分类编制行政村整治建设规划,将所有村庄分为村庄清洁、配套提升和美丽乡村三大类统筹推进,110多个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实现了“五化”,即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垃圾分类+村庄清洁”,釆取农户初分+
保洁员上门分类收集模式,构建起“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区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所有自然村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9.9%,生活污水处理自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江宁区釆取“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国企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得到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充分肯定。“公共空间+美丽庭院”,大力推进“四清一治一改”,清理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广泛发动农村妇女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美化小院子、富裕钱袋子、幸福一家子。“农民主体+长效管护”,创新乡村治理模式,让农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及长效管护,浦口区通过一张清单明确方向、一支队伍保障运行、一把尺子确保公正、一套机制健全体系,长效保持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乡村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