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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潍坊市城市管理局、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通过持续不断地夯基垒台、强基固本,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通知》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创建数量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和具体要求,重点对申报材料列出明确清单,有利于企业(单位)社区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建工作共分为自行申报、县市区初审、市级审核和择优推荐四个阶段,整个工作力争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通知》同时公布了三个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于企业(单位)社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拔打电话进行咨询。
今年是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标准重新制定后潍坊市首次开展此项工作,新标准对评价程序、评价办法、评价指标等作出了全新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评价指标,涉及内容更广、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对组织单位和参与创建的企业(单位)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创建工作的难度。
接下来,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工作要求,树牢服务理念,发挥专业优长,增强精品意识,组建专门创建工作小组,全过程指导服务企业(单位)社区及县市开展创建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继持保持潍坊市在全省的领先优势。(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都镇强 通讯员 姜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