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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实践,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全社会道德水平,市文明委开展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广大群众可通过社区、乡镇街道向各自县区文明委或主管部门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可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4月21日至5月上旬,市文明委将对道德模范当选人进行表彰。
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东营市民,符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标准的均可参评。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给予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评选活动采取群众投票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整个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可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市民可通过所在单位或村居、乡镇(街道)逐级推荐。市文明办将组织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确定20名候选对象。4月1日至4月20日,在东营日报、东营网、东营文明网、文明东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公示候选对象主要事迹,发动市民参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4月21日至5月上旬,市文明委对道德模范当选人进行表彰,并通过多种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大力宣传。